第二十五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治理,加强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