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