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三章 检测认证第十三条有效从事商用密码产品检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商用密码检测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