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