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企业进驻电子商务园区,配套建设集约化快件集散中心,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推动作业流程、数据交换有效衔接。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快递企业共享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和配送服务网络。邮政企业在确保邮政普遍服务达标的前提下,可以与其他快递企业共享邮政营业网点、邮政运输网络、智能信包箱等设施资源。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