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采取防范危害网络数据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加强风险监测。发现网络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等网络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限告知用户并向邮政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报告。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