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参考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组织编制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含对老旧小区、学校、大型医院、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设施综合改善方案。

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