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移风易俗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移风易俗,是指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摒除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的活动。

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