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村级建制调整中撤村建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