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助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