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会议议程需要调整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会议日程由主任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