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议事必须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