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议案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后,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