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