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将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城市国际化阶段目标,有序推进工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