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九条有效传承利用红色资源应当尊重历史史实,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禁止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资源,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