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本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未作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