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建设“皖事通”统一移动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皖事通办”平台在线办理。

行政审批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对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对前端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办“一件事”为主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动联办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