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十条有效担任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职务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积极从事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的工作和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