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