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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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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有效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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