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