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第十七条有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资金,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