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 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第三十条有效飞行活动已获得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