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人移交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的,由区(市)县物业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相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