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与前期物业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人对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建筑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