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乡客运状况,编制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模和客运出租汽车及其停车场(站)、乘降点等的数量实施调控。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