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对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