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和支持基层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赋能增效创造条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