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辖区内承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和行政执法等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