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三条有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