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中小企业依法享有平等进入、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