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通过境内外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票据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平台作用,开展中小企业上市梯度培育。

鼓励和引导证券、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