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中小企业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限制。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