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黄河三角洲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生态保护各类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黄河三角洲,是指以东营市垦利区宁海为顶点,北起徒骇河口、南至支脉沟河口的扇形区域。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