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地确定第八条有效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应当与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符合国家有关水量、水质标准和规范要求。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