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有关流域、区域的生态建设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建设,维护水体的自净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