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第七条有效监理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