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实施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