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