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