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支持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可持续发展,鼓励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依法平等享有风险补偿和担保费用补贴。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