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章 政策性融资担保第三十条有效支持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可持续发展,鼓励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依法平等享有风险补偿和担保费用补贴。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