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章 政策性融资担保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和各县(市、区)融资担保业务需求,适时补充资本金。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