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钱塘新区人才发展规划应当与产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推动产业和人才深度融合发展。

钱塘新区应当为创新创业人才在创业投资、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钱塘新区应当探索建立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机制,鼓励国(境)内、外各类人才在钱塘新区创新创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