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市级产业扶持政策和政府产业基金,优先保障钱塘新区优势产业培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衔接。

钱塘新区应当结合战略定位,鼓励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

钱塘新区可以通过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钱塘新区产业发展目录中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