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九章 决定和履行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被申请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和解书的内容。被申请人违反前款规定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6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