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四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重视残疾职工的劳动保护,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不得随意加重残疾职工的劳动负担,不得违法延长残疾职工的工作时间。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