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改厕资金纳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相关渠道资金,重点支持厕所改造、新建、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各级财政应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主动改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推动建立政府补助、用户付费、市场化管理的运行维护机制。法规性决定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