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消防救援指挥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互联共享公安、道路交通、气象、公共卫生、环境监测、海上搜救、电力、防汛防旱防风、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燃气等信息,实现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熟悉辖区内的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开展实地演练和防火检查,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通信管理部门、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加强通信保障,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