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四条有效建筑物公共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等费用,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